【記者洪曉蕾台北報導】九合一選舉將到,民眾可透過捐贈方式支持屬意的候選人,還可以節稅。不過,國稅局17日提醒,捐贈抵稅有上限,且不是對每一個政黨的捐獻都可抵稅,政黨得票率若低於1%,就不能列報。國稅局表示,依政治獻金法規定,個人及營利事業對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,於隔年5月申報今年度綜所稅時,個人可列報捐贈扣除額,營利事業則可列報捐贈費用,但須留意相關規定,以免捐了許多錢,最後卻無節稅效果。國稅局官員補充,依規定,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,不得超過新台幣10萬元;每一申報戶每年對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扣除總額,不得超過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20%,且金額不得超過20萬元。官員舉例,民眾去年所得總額為200萬元,以為捐贈扣除額最高可列報20%,因此今年報稅時列報捐贈扣除額40萬元(200萬 X 20%),結果遭國稅局核定調整為20萬元,並通知補稅。但另一民眾去年所得為80萬元,即便捐贈20萬元,也只能扣除16萬元(80萬 X 20%)。官員說,這次九合一選舉將於11月24日辦理投票,依規定,對擬參選人的捐贈須在投票前一日(11月23日)完成,且超過10萬元的現金捐贈,應以支票或經由金融機構匯款。然而,所捐贈的擬參選人若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,或候選人資格遭撤銷,明年報稅時也不能列舉扣除。官員強調,依政治獻金法規定,個人對同一政黨每年捐贈總額,不得超過30萬元,但能否抵稅,則需由該政黨推薦的各類候選人得票率而定。若得票率未達1%,就不能列報捐贈扣除額。今年符合規定得接受捐贈的政黨,包括民主進步黨、中國國民黨、親民黨、時代力量、新黨、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、台灣團結聯盟、信心希望聯盟及民國黨。2018/11/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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